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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
Subsidy Guidelines for Camp Activities of Schools Students in 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s

95年12月5日教育部台訓(一)字第0950165882號                             
95年12月5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肆字第0950006992號 令發布

 
目的補助對象及範圍補助原則申請及審查作業
經費請撥及核銷補助成效考核其他應注意事項備註
我有問題(解答區)
 
目的:
  (一)鼓勵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及民間團體青年志工,利用寒暑假期間,至教育優先區中小
   學免費辦理營隊活動,開啟消弭學習落差之新方向。
(二)將服務學習之內涵與精神融入於營隊活動中,培養樂觀進取、積極奉獻及關愛社會
   的服務人生觀。


 
 補助對象及範圍:
   (一)補助對象:
 1. 國內各大專校院學生社團(含系學會)。
 2. 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以服務主體為十八歲至三十歲之青年志工者為限)。
(二)服務期間:
 1. 寒假(每年1至2月間)
 2. 暑假(每年7至8月間) 
(三) 服務內容:
 1.教育志工:辦理營隊活動,其項目包含休閒運動、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命教育、
        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衛生保健、英語教學、資訊輔導
        及其他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等。
 2.閱讀志工:閱讀推廣活動、繪本閱讀教學、3D故事教學及其他可協助改善學童閱讀環
        境之活動等。
(三) 服務對象:
 1.教育志工:以教育部「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之中小學為主。(教育優先區名單)
 2.閱讀志工:以教育部所指定之焦點中小學為限。(焦點中小學名單) 。
   各類活動參加對象應以中輟生、原住民、單親家庭及外籍配偶子女為優先。   
 

 補助原則:
 

(一) 教育志工:服務本島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新台幣二萬元,服務離島地區
           (指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之營隊每一梯次最高補助
             新台幣四萬元;但受補助單位如於鄰近地區連續辦理二梯次以上之營隊活動,第二
             梯次以後之營隊活動,每梯次本島最高補助新台幣一萬元,離島地區最高補助新台
             幣二萬元。
(二) 閱讀志工:凡經審查通過之服務方案,本島營隊每梯次最高補助新台幣三萬元,離
             島地區營隊每梯次最高補助新台幣五萬元。
(三) 每一梯次營隊服務時間以中小學寒暑假期間規劃二十小時以上活動為原則;每一中
             小學以接受一團隊辦理一梯次營隊活動為原則。
(四) 本要點以部分補助為原則,受補助單位應自籌經費辦理計畫活動。每一大專校院至
             多以申請十二個梯次之營隊活動為限,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學校並應提供申請之
             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補助經費;每一民間團體至多以申請六個梯次之營隊活動為限,
             每一梯次之營隊活動,民間團體並應提供申請經費之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自籌經費。
(五) 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大專青年志工與中小學學童之教育訓練、平安保險、餐費、行
             前訓練、教材教具、交通費及雜支等費用;其中雜支以補助經費總額之百分之五為
             限核給,其內容得包含文具、紙張、影印、期前作業、郵電、活動茶水費等支出。
(六) 受補助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參加本專案營隊活動之中小學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七) 所提活動企畫案如已獲教育部或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其他專案經費補助,不得再
             行申請本專案經費補助。
(八) 規劃營隊活動內容時,應先與擬前往服務之學校溝通聯繫,評估活動需求及特殊需
             要,並將服務學習內涵與精神融入於營隊活動中。服務學習相關訊息,可至行政院
             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志工行動網服務學習資料庫查詢,
             網址:http://gysd.nyc.gov.tw
(九) 受補助團體應派學生或青年代表一人參加本專案之行前講習,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申請及審查作業:
  (一)申請期間:
 1. 第一梯次:每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受理申請次年辦理之寒假營隊活動,並於
     十二月三十日公布審查結果。
 2. 第二梯次: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受理申請辦理當年之暑假營隊活動,並於五月
  三十日公布  審查結果。
(二) 申請程序:請備函並檢附申請資料(如附件一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附件二經費概
             算表)及服務企畫書等郵寄至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並副知服務之中小學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學生社團並應將上述資料先送至學校課外活動組認章,由學校備函送
             至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申請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企畫書文件應載內容:
 1. 活動名稱。
 2. 活動緣由(方案需求評估)。
 3. 活動目標。
 4. 合作單位。
 5. 營隊負責人。
 6. 青年志工人數。
 7. 服務對象及人數。
 8. 活動內容:包含實施時間、地點、活動流程、實施方式及預期效益等。
(四) 審查方式:由教育部及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組成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後,視本專
             案預算酌 予補助,審查結果以公函通知各校或各民間團體,同時公布於青年志工行
             動網網站(http://gysd.nyc.gov.tw/ )及教育部(http://www.edu.tw/)網站。
(五) 審查原則:
 1. 活動內容應符合教育優先區中小學需求,服務內涵具有意義性,活動流程符合可行性。
 2. 協助焦點國小學校推廣閱讀,符合當地學童及社區需求,具有實質意義。
 3. 活動應兼具服務與學習功能,並考量延續性與發展性原則,有助提昇學習成效,推動
      社區發展。
 4. 以生動活潑、生活化且富創意之方式,協助中小學生培養學習興趣。
 5. 活動企劃創新及資源整合能力。
 6. 活動安全評估。

 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 經費請撥:審核通過之團體應於核定補助後一個月內至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
             志工行動網線上註冊,並將核定活動企畫書內容上傳至青年志工行動網後,始得備
             函檢附領據(如附件三領據參考樣張,或填註補助經費申請表附件四),向行政院
             青年輔導委員會申請經費核撥事宜。
(二)經費核銷:
 1. 各受補助團體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結案,備函檢附成果報告書(如附件五經
     費支出明細表附件六志工名單附件七成果報告書及結案相關資料)郵寄至行政院
  青年輔導委員會辦理結案,並將活動成果報告(請依網站規定格式,附件六志工名冊
  請勿上載)上傳至青年志工行動網完成結案。結案報告書之內容及完成時間列為下次
  補助審核參據。
 2. 受補助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應將補助經費之原始憑證分項整理黏貼,向學校會計單位
        辦理核銷備查,民間團體補助經費之原始憑證自行留存備查。 
                                                                                                            

 
 補助成效考核:
  (一) 教育部及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於活動期間,得不定時派員前往營隊服務地點訪視,
    瞭解服務績效,做為爾後後續推動之參考。
(二) 完成服務成果報告之服務團隊,得參加績優團隊及個人相關表揚活動,以擴大經驗
    交流與觀摩效益;績優競賽參加規定另定之。
(三) 受補助團體執行成效不佳者,除函請加強改善外,並錄案列入下一申請案不予補助
    或減列補助款之依據。
(四) 受補助團體應確實按計畫書及經費預算執行,其有改變服務學校必要者,應事先函
    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凡經發現有未確實依計畫執行或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
    不實等情事,除追繳補助款項外,日後不再受理補助申請,申請單位並應自負法律
    責任。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 獲補助團體應將原活動企畫書內容上傳至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志工行動網,
    網址:http://gysd.nyc.gov.tw/
(二) 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一律投保傷害保險或公共意外責任
    險。
(三) 活動之各式文宣、場地佈置或相關活動手冊等文件應將「教育部」及「行政院青年
    輔導委員會」列為「指導單位」。
  備註: 辦理「教育志工」與「閱讀志工」營隊活動之差異:
   
 

志工類別

教育志工

閱讀志工

服務對象

以教育部提供之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為主。

以教育部指定之 300 所焦點國小為限。

服務內容

休閒運動、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命教育、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衛生保健、英語教學、資訊輔導、其他等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

1. 閱讀推廣活動、
2. 繪本閱讀教學、
3. 有聲書教學、
4. 3D 故事教學、
5. 可協助改善學童閱讀環境之活動等。

補助原則

•服務本島每一梯次之營隊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服務離島地區(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台東縣綠島鄉及蘭嶼鄉)每一梯次之營隊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

•受補助單位如於鄰近地區連續辦理2梯次以上(含2梯次)之營隊活動,第二梯次後之營隊活動,每梯次本島最高補助新台幣1萬元,離島地區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

本島每梯次營隊最高補助新台幣 3 萬元,離島地區每梯次營隊最高補助新台幣 5 萬元。

 我有問題(解答區)
    §§   忘記團隊帳號與密碼? (牢記!常維護,可增加績優團隊競賽的積分喔)
  §§   如何上傳企劃書與成果(結案)報告?
  §§   如何結案核銷?(很重要,會影響你申請補助的信用喔)
  §§   申請教育優先區補助〝96〞年與〝95〞年有何不同處 ?
   
   
    §§   忘記團隊帳號與密碼? (牢記!常維護,可增加績優團隊競賽的積分喔)
 
(一) 團隊帳號
    快捷法:進入 http://gysd.nyc.gov.tw/service_edu_04.asp直達團隊專區/輸入團隊
             名稱關鍵字/點選服務類別/再次輸入團隊名稱關鍵字/找到自己團隊【帳號出現了】

    方法2:青年志工行動網首頁http://gysd.nyc.gov.tw/站內搜尋/輸入團隊名
    稱的關鍵字/點選自己的網頁/團隊維護/賓果【帳號出現了】

    方法3:青年志工行動網首頁http://gysd.nyc.gov.tw/「GYSD行動」下選
    擇服務類別/左側團隊專區/輸入團隊名稱的關鍵字/點選服務類別/再次輸入團隊名稱
    關鍵字/賓果【帳號出現了】

(二) 團隊密碼
    方法1:進入http://gysd.nyc.gov.tw/chatroom_newsubject.asp 發表討論/寫信告
             訴我們,你〝正確〞的團隊帳號及團隊名稱/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搜尋到你的密碼,
             寄給您!
 

【我有問題】

   
   §§   如何上傳企劃書與成果(結案)報告? 如何結案核銷?(很重要,會影響你申請補助的信用喔)
 
     (一) 團隊申請     
        Step1:線上註冊,取得團隊帳號與密碼 
        路徑:青年志工行動網http://gysd.nyc.gov.tw首頁/GYSD行動/教育志工或閱讀志
                 工/ 線上註冊。 

    (二) 企畫書上傳:
        Step1:線上註冊,取得團隊帳號與密碼
        Step2:路徑:青年志工行動網http://gysd.nyc.gov.tw首頁/左側的團隊登入/活動計
                 畫/ 新增計畫。 

    (三) 成果報告上傳:
        Step1:一定要先上傳企畫書才能上傳成果報告
        Step2:路徑:青年志工行動網http://gysd.nyc.gov.tw首頁/團隊登入/活動計畫
        /維護活動-活動計畫標題(選擇本次登入的活動企劃書) /維護裡有﹝修改﹞﹝夾檔﹞
                ﹝圖檔﹞﹝成果﹞選擇﹝成果﹞上傳。

        注意事項:同一社團或民間團體請延用同一帳號與密碼 
 

【我有問題】

    §§   如何結案核銷?(很重要,會影響你申請補助的信用喔)
 
      參見下列範例檔案:
         96年教育閱讀志工結案核銷範例表單 附件5~附件7
   
    §§   申請教育優先區補助〝96〞年與〝95〞年有何不同處
 
     1. 茲因本要點發布時間較晚,96年度之寒假營隊活動申請截止期限將配合延至95年12月 
         20日,並訂於96年1月15日公布審查結果。 
     2. 要點三、補助原則的第三點:每一中小學以接受一團隊辦理一梯次之營隊活動,即一個 
            小學只核准一梯次的營隊活動,且申請時需附上中小學校的同意相關文件,以避免資源 
            重複達到資源共享。所以提醒你,當與中小學接洽時,一定要確認有無接受其他營隊, 
            否則當2隊以上相遇時,只能取其一了。 
     3. 核准的團隊,一定要先上傳企劃書至青年志工行動網,並取得團隊的帳號與密碼,補助 
            的經費才會快速核撥給團隊。 
 

   
 


【我有問題】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100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第四處GYSD專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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