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申請單位須擬訂國際志工服務隊計畫書及備妥申請表格(各一式五份),向本會提出申請,相關文件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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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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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格式如附件1至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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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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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計畫書內容包括:緣起、服務目的、前往服務國家或地區(檢附前往國家組織地區服務機構同意函或相關證明尤佳)、服務時間及項目、實施方式(含評估服務需求、青年志工之招募、訓練計畫)、經費預算表、隊員名冊(青年志工人數以名冊為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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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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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學生社團(含系學會)將上項資料先送學校課外活動組認章後,由學校備文函送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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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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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團體請檢附政府立案證明之影本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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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備妥以上資料,連同公文函寄至本會「100台北市徐州路5號14樓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第四處」。 |
| 二、 |
審查方式:由本會組成審查小組,採集中審查方式審查,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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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含系學會),採書面審查,必要時將辦理口頭簡報。 |
| (二) |
審查結果將以公函通知,並於每年5月底在本會青年志工行動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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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經費核撥:受補助單位於核定補助公告後一個月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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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至本會青年志工行動網線上完成註冊,並登錄活動企畫書內容。 |
| (二) |
檢具公文連同領據(請註明單位統一編號)及指定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印本,函送本會申請經費核撥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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